引言

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,但并非所有收集到的证据都能作为定案依据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制度安排,旨在遏制违法取证行为,保障人权,维护司法公正。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刑事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规定、适用范围、审查程序以及实务操作要点。

一、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依据

1. 基本法律规定

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: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、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,应当予以排除。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,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;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。

2. 司法解释的规定

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部、司法部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》,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
二、言词证据的排除

1. 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供述的排除

(1) 排除条件

  • 采用刑讯逼供获取的供述
  • 采用威胁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获取的供述
  • 采用重复刑讯逼供获取的供述

(2) 刑讯逼供的认定

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,使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在肉体或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痛苦而不得不供述的行为。

(3) 威胁的认定

  • 以暴力相威胁
  • 以非法损害本人或近亲属合法权益相威胁
  • 威胁程度达到足以使人产生恐惧心理

2. 证人证言、被害人陈述的排除

(1) 排除条件

  • 采用暴力方法获取
  • 采用威胁方法获取
  • 采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方法获取

3. 重复供述的排除问题

对于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供述之后再次获取的供述,如果侦查人员更换、且告知诉讼权利,可以作为证据使用;否则应当一并排除。

三、实物证据的排除

1. 排除原则

物证、书证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,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;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,应当予以排除。

2. 补正与合理解释

  • 补正:补充完善缺失的程序手续
  • 合理解释:对程序瑕疵作出符合常理的说明

3. "严重影响司法公正"的认定

综合考虑以下因素:

  • 违反法定程序的程度
  • 对当事人权利的损害程度
  • 对司法公正的影响程度
  • 证据的不可替代性

四、非法证据排除的审查程序

1. 申请的提出

阶段申请主体处理机关
侦查阶段侦查机关、检察院
犯罪嫌疑人及辩护人人民检察院
审判阶段人民法院

2. 申请的条件

  • 提供相关线索或材料
  • 说明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、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、内容等

3. 法庭调查程序

  1. 公诉机关举证证明取证合法性
  2. 播放讯问录音录像
  3. 通知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
  4. 法庭依法作出决定

4. 证明责任

  • 申请方: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线索或材料
  • 公诉方:证明取证合法性的举证责任

五、常见证据问题的审查

1. 讯问笔录的问题

  • 缺少讯问人员签名
  • 没有记录告知权利义务
  • 笔录与录音录像不一致
  • 被讯问人未核对确认

2. 搜查扣押的问题

  • 没有搜查证
  • 搜查过程无见证人
  • 扣押清单不规范
  • 物品保管不当

3. 证据提取的问题

  • 提取手续不完备
  • 保管链条断裂
  • 送检程序不规范
  • 检验报告无资质

六、辩护律师的实务策略

1. 审查证据的全面性

  • 仔细阅卷,核对所有证据材料
  • 对照同步录音录像检查笔录
  • 审查证据收集程序的规范性

2. 及时提出排除申请

  • 在审判前申请排除非法证据
  • 提供具体明确的线索材料
  • 说明排除的法律依据

3. 充分利用庭审程序

  • 申请播放同步录音录像
  • 申请侦查人员出庭说明
  • 进行有针对性的质证

4. 关注实物证据的审查

  • 不只关注口供,也要审查物证书证
  • 仔细检查搜查扣押手续
  • 审查证据保管链条

七、当事人的配合要点

1. 如实告知取证情况

  • 向律师如实说明讯问过程
  • 反映是否存在非法取证
  • 提供具体的细节信息

2. 保留相关证据

  • 保存身体伤痕证据
  • 记录相关时间地点
  • 提供可能的证人信息

3. 配合律师工作

  • 签署相关法律文书
  • 配合申请证据调取
  • 配合出庭作证

结论与建议

非法证据排除是刑事辩护的重要武器。辩护律师应当全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,善于发现程序违法问题,及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。当事人也应当积极配合律师,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,共同维护合法权利。

重要提示:本文内容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刑事辩护律师。